移民部长康尼周五宣布移民在申请入籍时,须缴正式的书面文件,证明英语或法语「说与听」(speaking and listening)能力达到「加拿大语言基準」 第四级(CLB, Level 4)水平。移民部强调标準并未提高,只是将申请人语言水平交由第叁方认定,缩短审理时间,衝击相当有限。
康尼强调,制订入籍语言标準,是为了确保来到加拿大的移民能迅速为本地经济做出贡献。
此举引发移民社区关注,不少人担心提交缴交官方语言能力证明的要求,可能让一些英、法语不佳者无法入籍公民。
移民部透过声明指出,公民入籍的语言要求并未提高,仍维持CLB第四级,此次修法只是更明确规範语言仅要求「说」与「听」,且移民部不再负责评断申请人的语言水平,而是转交第叁方认证。可做为证明的文件包括政府核准的第叁方测试成绩、高中或专上院校语言合格证书,以及政府资助的语言培训课程级别证明等。
另外,送件时资格不符者可直接煺件,而不是像现在等候一、两年时间,才在入籍考试或面谈时因语言能力不足遭煺件,新措施可有效缩短审理时间。
依现行规定,只有18岁到54岁间的申请人才须通过官方语言测试,因此新法实施后受影响的仍是这个年龄层的申请人,每年约13万4000人。移民部估计这些申请人中约73%(9万9000人)已具备所需的官方语言证明文件,因此可在申请入籍时一併附上,对多数申请人而言不会造成额外负担,因此衝击相当有限。
康尼表示,CLB第四级只能算是小学英文程度,要求移民具备基本的官方语言能力绝对必要,因为这有助于移民就业,并成功融入本地社会。
未来申请公民入籍要先提交书面官方语言能力证明,例如政府资助的新移民语言培训课程结业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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