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新闻:探亲被拒无理由 邹至蕙提新案保护弱势移民
中新网12月15日电 ,加拿大联邦新民主党国会议员邹至蕙13日在国会众议院提交私人法案,让旅游签证被拒的申请人可以有机会上诉,但联邦移民及公民部长肯尼(Jason Kenney)顾问梁英年就指出,上诉机制行不通。
邹至蕙13日提出的私人法案,要求修改移民及难民保障法第63及69(2),为申请临时居留签证,即旅游签证的人士,设立上诉过程,并扩大移民上诉庭(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的职权到包括处理旅游签证被拒,或旅游签证续期被拒的个案。
邹至蕙13日接受访问时表示,目前来自中国的旅游签证申请约20%被拒,但她发现,在她办公室处理过的个案中,部分在中国申请旅游签证的人家境富裕,又有一份好工作,仍然被拒,反而有些人身家并不富裕的申请却获批。
她向移民部查询,当局对申请人的最低资产要求是什么,当局说没有指定数目,要视乎个别个案而定,但有人申请了三次被拒,也不知被拒的真正原因,只收到指定格式的通知书,她认为,当局不说明被拒原因,又不告知申请人需要甚么条件才获批准,处理方法欠缺透明度及不公平。
但梁英年反驳,移民部的前线官员是按照相关法例批准个案,当局发出指定格式的拒绝信也有列出多个被拒原因,就算申请被拒,申请人也可以重组申请,提交更多文件。当局也有公平机制,不会让曾处理有关个案的官员复核同一个申请,第二次审批时间也会比第一次快。
双方针锋相对
提到法案中的上诉机制时,双方更针锋相对。梁英年认为,设立上诉机制费时失事,于是无补,若邹至蕙认为制度欠缺透明度,可加强条例的透明度。但邹至蕙质疑,若费时失事,为何英国和澳洲都有类似的机制。
梁英年反驳,人家有的不一定是好,也不一定要学,他反问邹至蕙有没有看到英国执行上诉机制后的后果,如何浪费申请人的时间。他说,按照现行机制,申请被拒后,翌日就可再提交申请表,很多要赶到加国奔丧和办喜事的人,怎可能等一、两年去上诉。
邹至蕙反指,若联邦政府恐怕浪费纳税人的钱,为何不效法澳洲要求申请人付款1400元,上诉成功才归还款项。
梁英年续称,政府愿意与邹至蕙商讨如何改善旅游签证被拒的问题,但上诉机制行不通,就算用澳洲的例子,也要申请人花费不菲和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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