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修订的《移民及难民法》16日生效,移民部开始以新法审核配偶移民的真实性。移民官如果认定被担保人,不论是为了通过结婚为目的而取得加国永久居民身份,还是婚姻关系不真实,只要符合其中的一项,即视为“不诚实”(Bad faith)关系,移民官有权拒绝被担保人的申请。
16日,以枢密令(order-in-council)颁布实施的修订《移民及难民法》第4条款主要是针对“不诚实”关系重新定义。按旧法例的规定,如果外国人通过婚姻担保申请加国永久身份时,婚姻关系不真实和(and)有移民企图,两者同时成立,才被认定为“不诚实”。而新法例则把和(and)改为或(or),亦即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条件成立,都被认定属于“不诚实”关系,对于配偶移民的申请影响甚大。
新法不仅对于配偶担保移民的条件进行修改,所做的改变也同样适用于领养子女的申请,即被领养的子女不能以移民为目的,或领养关系不真实,移民官都可视为“不诚实”关系。
据移民律师库兰(Richard Kurland)表示,移民部近来严重打击假结婚申请,但新法太过严厉,让许多真实婚姻的申请人也有可能被拒绝。
而该法例在修改前,让移民官不能轻易的拒绝申请,必须要考虑不仅一项条件;但新例只要移民官认为申请案中任何一个条件成立,都可以拒绝申请。
加国移民部早在今年4月就曾公布准备修改该法案,但当时包括加拿大律师公会的多个团体提出反对意见,并批评修改的太过严格。不过移民部还在今年9月30日发出公告,指正式实施新例。而移民部解释,修改法例是为了弥补旧法不足,防止不法之徒利用假结婚管道取得加国移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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