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国籍男子与加籍华人女子结婚,后来发觉妻子不忠,愤而离婚,再娶了大陆的旧相好;另一位来打工的大陆男子,在申请延长工作签证期间,与一个本地女子同居,后来结婚。两人申请团聚移民,却均被移民部指“假结婚真移民”而拒绝了两人的申请,但幸运的是,联邦法院审核后不认同移民部判决,要求其重审。
第一宗个案事主陈建风(Chen Jian Feng,译音),法庭文件指他同姓邹(Zou,译音)的加籍女子结婚,邹女后来返回多伦多并替陈申请移民。在乡间等候审批的陈建风,后来从乡里口中听说妻子同别的男人一起,心想希望事情不是那么差。
大约一年后,移民部批准陈建风移民。但当陈抵达多伦多之后,发现妻子怀了别人的孩子,于是怒不可遏,要求她堕胎但遭拒绝。其后女方也有主动要求亲热,但陈心存芥蒂拒绝,换来女方冷嘲热讽。陈在盛怒屈辱下,到赌场豪睹,一掷千金,但情况因此变得更坏,两人相处不到两个月就离婚。
陈建风后来同乡间的旧女友结婚,申请她来加国,但移民官细看资料时觉得有可疑,认为他之前结婚完全是为了移民。移民官不但拒绝这项申请,也取消陈的永久居民资格。陈不服上诉法院。
联邦法院法官认为,移民部早就该调查这段婚姻的真假,研究陈移民之前一个月,即听到有关妻子的流言之后,那次与官员面谈的对话是否真实。
法官认为,移民官也不应以这段婚姻只维持了短暂时间,以及陈跟妻子离婚后为何没有立即返回中国,却有时间同旧女友再开情花,来证明言段婚姻的真实性。他说,就是陈听到有关妻子的流言,也不一定代表这段婚姻就此完结。
另一宗事主林世群(Lin Shi Quing,译音),不满移民部拒绝其永久居民申请,上诉联邦法院要求司法复核。
法庭文件指出,林世群2000年持学生签证从中国大陆到加拿大进修,之后签证获准延长到2004年9月。后来又获发出工作证,限期是2005年底。期间,林和两个朋友合资开公司。林后来申请延长工作签证被拒,但他没有离开加国,改以外国技术移民身份申请永久居留,但在2006年10月被拒。
文件指出,2006年6月林世群在派对上认识了一个姓王洋名尹夫林(Evelyn Wong,译音)的女子,两人后来相恋,同年10月同居,2007年6月结婚。同年11月女方替林申请永久居民,两人于2009年9月和10月,先后两度见移民官,但申请最后被拒。
法官认为,林世群和妻子均提交了银行联名户口纪录和账单,证明两人住在一起,也拿出各自的驾驶执照力证,但移民官还是不信两人住在一起,不信两人是真结婚。他说不明白移民官为何只着眼于二人的报税表,而不看其它证据,所以发还移民部上诉组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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