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移民 > 移民动态

解读加拿大移民法对新移民限制 坐移民监3途径

www.sinoca.com 2009-04-29  广州日报


  从2002年起,加拿大对获准来加的移民发放枫叶卡,取代以前的永久居留证。而且,枫叶卡每5年必须更新一次。加拿大对永久居民有“移民监”的限制,加拿大新《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第28条规定:一个永久居民,在任何一个5年时间以内,必须有2年的时间居住在加拿大。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以下3项途径可以满足这一要求:1。本人实际在加拿大居住; 2。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被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注意,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子女则不能算); 3。为一家加拿大公司或加拿大政府机构在海外工作(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也被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如果以上这三种办法都无法采用,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请移民官以人道和同情的理由来原谅你。

  所谓的新移民法是2002年6月28日起生效的。旧移民法对永久居民的身份的维持的规定,侧重于永久居民本人的“主观因素”。如果他5年中在加拿大逗留不够2年,而他的“主观意愿”是不打算放弃加拿大作为他的永久居留地,那么,按照旧移民法,他的移民身份就不会丧失。新移民法基本上彻底排除了“主观因素”,转而采取了绝对的“客观因素”的标准。也就是说永久居民在5年中至少有2年在加拿大居住,或是符合上面的另外两条客观标准,即陪伴加拿大国籍配偶海外居住或是被加拿大公司外派海外,否则,将被没收枫叶卡。

  计算5年的起止时间也是移民关心的热点。首先,不是从移民报到的时间算起;其次,也不是从拿到枫叶卡的时间算起。法律规定,5年的时间段,只能从你每次打算进入加拿大国境的那天算起,倒数回去五年。只要你能证明在这个五年段的时间里,通过以上所说的三种办法之一,满足住满2年的要求,就没有问题了。例如,某人1997年移民报到,2003年10月获得了枫叶卡。如果此人在2004年7月回加拿大时,移民官要问的问题是,从2004年7月算起,倒数回去5年,是否有住满2年。而不是从此人获得枫叶卡的日期开始算起,即从2003年10月开始,往后计算5年至2008年7月,要求此人在此段时间内住满2年。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上一篇:加拿大将修订公民入籍考试内容 强调增军事内容
下一篇:移民小技巧:一封求情信帮他保住了枫叶卡(图)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网站完整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5 加拿大华人网 SinoC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