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投资移民积案申请人状告移民部,要求限期审理并赔偿的案件17日开庭,法官听取控辩双方陈词,最快将在下月中旬宣判。申请人代表律师李希(Tim Leahy)认为胜负难料,只有等候法官裁定,再决定因应之道。
联邦移民部在2010年6月藉由「部长指示」(Ministerial Instructions)将投资移民金额从40万元增至80万元,并优先审理投资额较高的新申请案,导致旧案积压。一些不满案件延宕的投资移民旧案申请人委託律师状告移民部,要求限期审理并赔偿。
案件17日于多伦多联邦法庭开审,代表80名申请人的律师李希表示,聆讯过程移民部律师主要引用施耐德法官(Justice Snider)在维兹里(Vaziri)一案的判例,强调移民部长有决定如何分配依亲案件审理时间的自主权,当时移民部每周用四天审理配偶依亲案件,只用一天审理父母、祖父母依亲案件。因此移民部现在用一件新案配合两件旧案的比例处理投资移民申请案并无不当。
但李希向审理此案的法官伯恩(Juistice Boivin)力陈,施耐德法官的裁定是针对所有新申请案,但本案是移民政策变动,却追溯既往,影响旧申请案。他说伯恩法官对这项论述特别感兴趣,还直起身来做笔记,这在他过去主持的聆讯中极为罕见。
联邦投资移民积案申请人代表律师李希表示,诉讼案胜负难料,只能静待法官裁定。
李希指出,核准本案可进入聆讯程序的正是施耐德法官,如果她认为此案适用「维兹里」案判例,当初就会直接驳回,怎么可能让本案进入法庭程序。只是伯恩法官的心证如何,目前还不清楚。
他说官司胜负难料,伯恩法官最快会在下月中旬做出裁定。而他会在下周一前提交问题供法官认证(certified),为将来可能的上诉做准备。对提告的申请人而言,现在只有等候裁决,再决定因应之道。
李希指出,除已列名原告的80人外,尚有37名旧案申请人已加入诉讼,只要收到他们案件的移民部电脑纪录后即可立案,让提告人增至117名,主要都来自香港领事馆的中国申请人,少数来自伦敦、巴黎、维也纳Vienna、普勒多利亚(Pretoria)及新德里(New Deh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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