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上说,有作用力就有反作用力。在社会生活中,有歧视就有反歧视。同样地,有反歧视就有反反歧视。反歧视的人需要指出某种歧视,并且号召大家反对这类歧视言行。而同样有反反歧视者跳出来,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伪命题以混淆视听,好维护自身的利益。
前两天看到一篇《逆向歧视》的搅混水玩意儿。作者的恐同心理跃然纸上,摆明就是要继续歧视同性恋者,但打的却是“逆向歧视”的旗号。
什么是逆向歧视?有些人,特别是主流人群中的某些人认为:在反歧视成为主流话语的情况下,主流人群——比如美加社会中的白人,全球社会中的男性、异性恋者、非残障人士等等——会受到非主流或少数族群的歧视。于是他们要求反对这种逆向歧视。
听上去很合理?不是吗?难道公平正义不是我们社会追求的目标吗?平等难道不是应该人人平等,不管你是主流群体还是少数族裔吗?
但是,真的存在所谓“逆向歧视”吗?为什么说逆向歧视是一个伪命题呢?
首先,歧视是什么?如果说的是一种态度,也许更准确的词语是“偏见”。偏见无所不在;但是与偏见不同的是,歧视是一种行动、行为或举措。你可以对所有人所有社会群体心怀偏见,但是你无法对所有人所有社会群体进行歧视。
借问一声:这个坛子上的华人朋友们,能否请哪位说说看华人是如何歧视白人的?
当然,如果换一个问题,请大家说说华人如何歧视华人同胞、印巴移民、黑人,估计许多人都能说出一些故事来。
为啥华人有办法歧视同胞(比如老移民歧视新移民)、印巴移民、黑人?而难以歧视白人?
因为歧视的前提是权力关系。换句话说,歧视是以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为条件的。你之所以可以歧视某个社会群体,其前提是你所属的社会群体拥有优越于该社会群体的地位。比如,白人可以歧视黑人就是基于北美社会白人较黑人在社会权力分配上的优势。
某些华人歧视同胞、印巴移民、和黑人同样是基于一种权力关系,但是是一种异化了的权力关系——内化的种族歧视。简单地说就是,他们接受了白人至上意识形态的洗脑,认为白人至上有理,有色人士低等,然后歧视其他有色人士甚至同胞从而获得某种内心的平衡。
因此,从权力关系的前提出发,美加社会的种族关系只存在白人歧视黑人及其他有色人士,而不存在黑人等有色人士歧视白人的所谓“逆向歧视”。因为不存在黑人(及其他有色人士)占主导地位,在权力关系上比白人强大的社会现实。
现在来看看同性恋歧视与所谓逆向歧视的问题。请问:这个世界是同性恋占据主导的世界吗?在美加社会同性恋者拥有更强大的社会权力吗?当异性恋被视为社会常态,异性恋者在社会权力分配中强势明显的情况下,哪来的对异性恋者的“逆向歧视”?
“逆向歧视”之所以是伪命题,原因就在于支持者无视总体的社会关系、无视或故意忽视歧视的权力本质。就权力关系而言,弱势群体根本无力歧视强势群体,因而也就不存在所谓的“逆向歧视”。(作者:南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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