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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买房遭遇租热水器霸王合同

www.sinoca.com 2015-02-12  星星生活周刊


  “狗皮膏药”的发明者据说是古代八仙之一的“铁枴李”。它是将药物直接敷于患处,具有消肿止痛的疗效。因无毒无副作用,故一直沿用至今。可是,现在的“狗皮膏药”却又是一个贬义词,用来形容那些骗人且难以摆脱的纠缠。近来,本人就碰上了这样一贴令人头疼的“狗皮膏药”。

  事情是这样的。 三年前,我搬了一次家。在购房前查看房内设施时,前房主向我们介绍了他们所使用的热水器是从National home service(下称“National”)属下的Newton公司租的不带储水罐(Tank less)的那种,虽然租金略贵了点,但它节能,因此签了五年合同。合同已经执行两年,还剩三年。如果我们不喜欢,以后可以换成那种带储水罐的。但是,售房合同中并没有涉及到该热水器租赁的任何内容。

DSC05100.JPG

  搬进新址后不久天然气公司的账单来了,没想到无水罐热水器的租金比有水罐的热水炉贵了一倍还多,每月达40多元。当时正是秋天,消耗天然气的费用还没有热水器的租金高呢! 通算起来,不仅不节能,而且一点都不比使用普通热水炉便宜。

  更不能忍受的是这种热水器效率差,不能满足一家人的使用。比如当一个人淋浴时,厨房里连洗碗机都不能开,否则,那人就洗冷水澡了。

  于是跟National公司通话,我们希望换掉这个热水器, 得到的答复是否定的,因为有合同在先。我争辩说:该热水器的合同是前任房主签的,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没有任何义务与责任继续租赁它。可是,National公司的客服人员恐吓说:加拿大有相关法律保护他们的利益,如果我们中途取消合同的话,就要承担高达几千元的罚款。呵,听起来怪吓人的!

  其实我们也不想惹事,那就凑合着用吧,不就是坚持三年吗。这三年来,每年我们承担的热水器租费高达500多元不说,还要忍受热水不足的烦恼。前些天,突然想起来前房主签订的那个合同早该到期了,于是盘算着跟那家公司再商量一下,可否换一个普通带水罐的热水炉?

  没想到,得到的答复更可怕,原来该热水器的租赁合同期不是五年而是至少十五年!都怪我孤陋寡闻,来多伦多十几年了,房子也搬过几次,还是第一次听说有热水器的租赁合同期有这么长的。不知是前房主骗我们,还是他也不清楚这合同期究竟有多长。为此,我跟这家热水器公司要来了原合同的复印件(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份合同)。

租赁合同.jpg

  该合同有两页纸。第一页比较简单,无非是双方签字,租价等内容。上面的合同起始日期为“June,28, 2009” (见上图),而截止日期却怎么也找不到,于是翻看合同的第二页。

  这一页密密麻麻,除了一个表格外其他字体都出奇地小,好像有意不希望别人看清楚似的。因此不得不把它扫描了一下,然后再转到电脑上把字体放大了看。

  关于租赁的合同期第一款是这样写的:自安装之日起,直到该热水器的使用寿命结束之日止。什么是热水器的使用寿命呢?该款的定义是由National 公司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确定该热水期不值得再修理使用的时候。

  揣摩该条款的意思,那热水器的租赁期究竟有多长,最终要由National 公司根据热水器的使用寿命来决定。假设那热水期能用上十五年、二十年。。。。!

  看到合同上如此小的字体,我猜想前房主没有仔细阅读或者根本没有看清或者没有看懂合同的期限,就轻信了热水炉公司人员的说辞而草帅签了字。为此,我联系到了前房主,询问了当时他签合同的年限,他很明确地答复说是五年,绝不是至少十五年!你想啊,他在这所房子才住了三年,怎么会签一份长达N年的热水器租赁合同?神经病啊!

  如今弄清楚了合同的 期限又该怎么办? 忍受不了吗,那好办,中止啊。关于这一点,合同的第7款是这样规定的 :

  你可以在任何时候中止该合同,如果你同意按照下面表格中规定的价格购买该热水器的话。

  那张表格就在第二页的后半部分,字体也别其他内容大了一倍,可谓一目了然 (见附图2):

买断价格表.jpg

  根据这一款的规定,如果你准备在第五年中止该合同,那么除了支付500元的合同中止费外,还要支付购买费2350元,另外加上300的拆移费用。

  那么,你所要支付的全部费用将是500+2350+300元=3150元!天哪,我着实傻眼了!

  此外,合同上原定的月租金是36.88元,啥时变成了40多元?对此我们没有留意。既没有接到过通知,更没有签过字,三年多来仅租金一项我们就糊里糊涂地付出了1500多元!

  见过狠的,没见过这样狠的。买一台全新的无罐热水器也不过3000元左右。可当你要中止与他们的霸王合同时,他们就敢漫天要价,而且毫不知羞耻。这就是National 公司的热水器租赁合同。我还是第一次体会到资本主义的商业竟然是这样赤裸裸和吃人不吐骨头。

  为此,我还专门咨询过法律人士,了解了法庭解决的程序与费用等。所获得的信息表明,加拿大的法律及法庭也不太可能给予我们公正的裁决。弄不好,损失的钱比该公司罚的钱还要多。正可谓“狐狸没打着, 反惹一身骚”,那才叫糟心呢!

  目前的状况就是这样。继续租下去吧,就要忍受他们的逐年增高的租金,而且这租期有多长还很难说呢。如果不想租下去呢,对不起,敬请拿钱吧。

  大家看,这合同象不象一贴“狗皮膏药“?一旦粘上了要想揭下来还着实不容易呢。说轻了会让你恶心一阵,说重了还会狠狠地揭下你的一层皮肉!

  另外, 提醒正在买房或者准备买房的朋友,特别注意所买房子里的热水器,弄清楚是买的还是租的?如果是租的话,租赁期是多长?合同是怎样规定的?如果准备换热水器的朋友,千万不要跟National 公司签这样一个合同,免得给自己和未来的房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作者:红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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