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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陆移民在温哥华的生活

www.sinoca.com 2012-12-22  天涯社区


  May难民身份批准了下来之后,马上就开始给老公和女儿办理亲属团聚,她来加拿大后已经有7-8年没见到自己的女儿了。一切都十分顺利,老公女儿都来到了加拿大,她老公也找了一家餐馆打工。可是没多久不幸的就降临到她的头上。在她老公打工的餐馆有个同样是广东偷渡来的小姑娘,不久就和她老公勾搭到了一起。估计她老公这些年在国内也没闲着。这个小姑娘死活就要嫁给她老公,至于是因为伟大的爱情还是为了取得一个合法身份,就只有天知道了。吓的她老公连工作也辞了,躲在家里不敢出去。即使这样也没跑的了,小姑娘不知道从哪知道了他们家的地址,白天到家里去闹,晚上用弹弓打他们家玻璃。最后,她老公去和小姑娘谈判,结果一去不回,过了一段时间她老公回来了,告诉May对不起她,还是离婚算了。覆水难收,May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她舍不得孩子,她老公乐得把孩子给了她。费尽心力把老公申请过来,结果成全了别人,好在剩下了个孩子足以安慰她受伤的心灵。

  May找到了一个给宾馆打扫卫生的工作,对于Labor工来讲属于相当不错的了,薪水不错,不怎么累,也不怎么脏。宾馆的老板是个犹太老单身汉,子女都大了不在身边。不久发现May虽然徐娘半老,但还有几分姿色,就主动发起了进攻。可能由于太寂寞了,May很爽利的就答应了,带着女儿搬进了犹太佬北温的豪宅。不知道是因为爱是盲目的,还是因为没有爱。本来以为能过上幸福生活的May不久就领教到了犹太人的厉害。犹太佬没给过May一分钱,而且生活费用她必须负担一部分,包括电费和取暖费,幸好取暖的费用不高,犹太佬为了节省费用,把温度调到和室外差不了多少。温哥华冬天不是很冷,才没出人命。犹太佬的两辆豪华车May是绝对不能碰的,May女儿的各种费用完全由May自己负责,他一点不过问。May到了犹太佬家里之后,原来那个钟点工佣人就辞掉了,完全由May负责全部家务。也就是说May原来全部的工作都继续做着,还要照料全家的饮食起居。犹太佬对May全部的恩惠就是带她和她女儿出去吃了几回饭,去了一趟西雅图。这样过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在May还在琢磨如何改善和犹太佬关系的时候,犹太佬突然对May说:你和你女儿收拾一下,另外找个地方住吧,我马上就结婚了。就好像告诉May明天要下雨一样自然。May又哭又闹,但犹太佬不愧是老江湖,冷静的告诉May:你不要这样,一点用都没有,你再闹我就叫警察。May一听傻了眼,乖乖的收拾东西,租了一个房子,搬了出去,又开始过上了独身生活。

  我不知道怎么看待May这种不幸。你可以说她傻、说她识人不明,但就我了解的情况来看,这种中国人和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情况,鲜有幸福的例子。生活习惯不同还在其次,吃米饭也能改成吃面包,刀叉用起来比筷子也没难多少。最大的问题是文化背景差异太大,这个永远也改变不了。就拿May的例子来说,你不能说犹太佬有任何不对的地方,很多西人都是这样,喜欢对方就生活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谁在经济上也不负担对方,谁对谁也没有亏欠。没让May交房租已经是很不错的了。以May农村乡土的脑袋恐怕是很难理解到这点的。分开后犹太佬仍然让May在他的宾馆里打工,也没有因为其它原因辞退她。

  离开犹太佬之后,为了增加自己的社交圈子,May每个星期都去一个运动场打羽毛球,一方面可以锻炼身体(其实不用,还有比三四份Labor工更锻炼身体的了吗?),另一方面可以物色合适的对象,一举多得。我认识May的时候,基本上就是这个时候。

  随着我ELSA生涯的结束,我再也没见过她May,也不知道她现在生活怎么样了。对于May我很难下个定义,你很难说她是不幸的,或者说是幸运的,不幸的话,不幸是因为什么造成的,幸运又幸运在哪里。你也很难说她是聪明的还是愚蠢的,她对人生对社会都没有一个整体的认识,考虑的问题基本上没有超过三个月以后的事,但她却经常有一些天才的想法。对于她,我只能说:我曾经认识一个人,她是我的同胞,她的名字叫May。

  加拿大皇家骑警

  加拿大的警察叫做皇家骑警,这个称谓显示了自己英联邦国家的身份,是联邦制国家中独有的集联邦警察、省警、市警於一体的警察服务机构,也是加拿大的象征之一。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总是很不情愿和警察打交道,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国内更是如此。来到加拿大之后,由于我和我妻都是奉公守法的好青年,警察也从来没有找上我们。对警察的印象就是他们全副武装的样子很酷,骑自行车巡逻的时候有些滑稽,态度一般来讲都很友好,仅此而已。但时间长了,通过一些事情,对加拿大警察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目前温哥华的警察局长叫朱小荪,是个华人,或者说是个完全西化的华人,他很小就随父母移民加拿大,他的妻子是西人,他本人似乎也无意认可自己的华人身份。但通过他可以看出加拿大的用人机制,无论你的族裔,无论你的出身,只要你真正有能力,就有机会得到重用。前一阶段温哥华市黑帮大火拼,很多帮会分子喋血街头。每一次大型案件,朱局长都要出来答记者问,虽然他一句汉语不会说,但是每次在电视上看到他,总会给我们这些移民带来些许希望。

  我在快餐店打工时老板的女儿就是个警察,经常来她妈这里来蹭饭。每次点餐的时候,都非常客气,从来没有因为自己是老板的女儿而盛气凌人。老板还是颇以这个女儿为傲的。在美、加警察和消防队员是非常受人尊敬的职业。医生和律师是受人羡慕的职业,但未必多么受人尊敬。一个组织、社区或是教堂搞一个募捐活动,总会邀请一些警察或消防队员来参加,这已经成为了一个惯例。老板定下一个规矩,凡是执勤期间的警察来我们这里喝咖啡全部免费。但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会坚持付帐,或者是把相等的金额投到募捐箱中。每个警察在点餐的时候,都会安静的排在队伍中,没见过哪个警察象国内那般飞扬跋扈。

  一天晚上,我在停车场拣到了一把钞票,也许是哪个客人在掏钥匙的时候从口袋里掉出来的。周围没有人看到,我完全可以把钱放进我自己的腰包,但我毕竟是一个诚实的人,从小养成的习惯,让我很难心安理得的把拣到东西据为己有。我找到老板,问她该如何解决。她叫上了两个服务员,我们一起去停车场搜索,看看能不能找到钱包、信用卡之类的线索,也是看看有没有人回来认领。一无所获,我们只好返回快餐店。老板把钱整理整齐,清点了金额,竟然有750加元。她把钱放到一个信封里,拨打911叫了警察。911回复说,在我们附近有一组警察正在执行任务,在半个小时后,他们会赶来这里。

  两个警察如约而至。由于我的英语水平一般,老板向他们详细说明了情况,他们做了记录,并索要了我的身份信息,把信封放到了一个文件袋中。最后,他们中的一个郑重的对我说:你是个诚实的人,我代表失主对你表示感谢。如果有人来认领的话,我们会打电话通知你。但如果30天无人认领,根据加拿大的法律,这笔钱将归你所有。无论什么情况,我们都会和你联系。

  一个月以后,我都几乎忘了这件事。一天上午我接到了警察局的电话,告知我:我拣倒的现金由于无人认领,这笔钱将由我获得。John(就是两个警察中的一个)正在巡逻,路过我家,可以把钱给我送来,让我在家里等待。过了一会儿,John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开门见山,John把装着现金信封交给我,让我当场点收,并在一个文件上签字。临走的时候他给了我一张名片,笑容可掬的对我说: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乐于做你的推荐人(在西方社会找工作、申请大学经常需要推荐人,而由警察做推荐人将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我在快餐店打工期间,每天晚上都是11点下班。由于工作的地方离我家不远,下班后我就步行回家。一天晚上,我正在回家的路上,一辆警车驶来停在我旁边。下来一个警察,问我为什么这么晚独自一人在街上步行?并索要我的证件。我当时十分紧张,并且也没带证件,英语本来就不怎么流利,现在更加磕磕巴巴。他很耐心的听我解释,并仔细的观察我,估计是看我是不是喝多了。当了解了情况之后,他笑着对我说,我打工的那家快餐店他常去,味道十分不错。最近本区发生了几起案件,我需要格外注意安全。如果需要的话,他可以开车把我送回家。由于离我家不是很远,而且坐警车的感觉恐怕不是很好,我表示衷心的感谢之后,拒绝了他。他没再说什么,上了车呼啸离去了。

  通过这些和警察打交道的情况,比之国内的一些经历,我必须由衷的说: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浅谈如何学好英语

  首先,必须澄清如下几点:我并非英语教学专家,也没有在英语国家取得很高的学历,甚至还不能做到听说自如。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海外华人,在我英语水平很差的情况下来到加拿大,在不断的英语学习过程中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并且我现在仍然在不断的学习中。这篇文章只是和一些朋友分享一下英语学习的经验,探讨一下英语学习的方法,不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就是“抛砖引玉”的那块砖。如果你认为还有点参考意义,我将十分欣慰。更希望你指出我的不足,留下你的宝贵意见,你我共同斟酌、改正,能使更多的人受益,也是一项善举。但如果你只是想通过毫无建设意义的抨击,以证明你多么高明,那我劝你还是别费这份力气,我就是一个普通的英语学习者,贬低我,并不能抬高你的身价。

  在讨论学习方法之前,我必须悲观的说,学英语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期待着一夜之间就开了壳,第二天听、说、读、写、译样样精通,这是不现实的,没有一种方法是可以做到不下一番功夫就能达到很高水平的。我不否认有语言天才的存在,梁启超在东渡日本的船上一夜之间精通日语,也不是没有可能,如果你自认为就是这样的语言天才,那我这篇文章绝不适合你,请别浪费时间。

  学习一门语言更是学习一种文化,你如果想达到一种很高的境界,学习的就不仅仅是语言本身了。其实很多在海外生活多年,并且一直保持和西人频繁接触,一直致力于不断提高自己英语水平的朋友(我必须加上一些累赘的定语,因为一些海外华人是不学习当地语言的,我认识很多移民,在加拿大生活了几十年,仍然只会说广东话),也不无悲观的对我说:母语不是英语的华人,永远也不可能像本地人那样说英语。不可能有些绝对,但确实很难,这里面包含的因素太多了。你如果看过一些英语原版电影,特别是一些正剧,你就会明白,有多少东西是你所不理解的了,纵使你全部的单词都认识,你能体会到每句话背后隐藏的潜台词吗?你知道后面附带的典故吗?你能体会到每句话所包含的情感变化吗?你能体会到措辞的细微差别吗?当然你完全可以说,就是当地土生土长的人也未必能理解到这种程度。你说的完全正确,美、加也有文盲,如果你比较的对象是这些人的话,那我得说:恭喜你,你比他们强,起码你还认字。语言学家告诉我们,英国一些古老村落里的农民,一生掌握的英语单词不超过1000个,他们仍然可以表达他们所要表达的全部意思和情感,但我想这决不是你学习英语所期望达到的水平。

  还有一个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就是,你需要问问自己学英语的目的是什么,想达到一种什么样的程度?我必须强调一点,这篇文章也不针对哪一项考试,考试有考试的技巧,针对某一项考试进行强化训练,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我和大家探讨的是如何提高英语的整体水平,以英语为媒介进行交流的能力,可以细分为听、说、读、写、译(翻译这方面一般来讲不是普通学习者追求的方向,这篇文章里我不做专门的讨论)五个方面。当然英语整体水平提高了,任何考试都不在话下。一个在英语国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前提:学位不是买来的),考托福还是考雅思对他来讲又有多大区别那?

  英语学习是一项系统工程,而水平的提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是功夫到了,并且还有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英语也不是什么庞然大物、不可逾越的高峰。所谓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我个人认为全部英语学习的方法可以浓缩成两个字:积累。而一些具体的做法,只是加速这个积累的过程。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当你觉得听不懂、看不懂、读不懂、写不出来的时候,那就是积累不够。落实到具体的学习方法,我的观点可以用一句话表达:以词汇量为基础,以句子为核心,以语感为终极目标。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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