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
在网上读多伦多星报(Toronto Star)时, 它的头版引起了我的关注, 因为,由于肖像权,隐私权的关系,一般未成年的孩子的头像是要打上马赛克的, 可是图片上那个心力憔悴的妈妈搂着3 个未成年的孩子的无助样子,让我十分好奇,认真地读完了整篇的报道。
这篇报道说的是:婚龄22 年的夫妻7 年前离婚后, 老公当时留下了120万的房子,60万的贷款,并一次性给予17.5万的婚姻补偿,但是留下了四个未成年的孩子给前妻。 从此老公一了百了,远走天涯,另立家室,不闻不问。
可是生活却是残酷的, 老大 (19岁)现在吸毒上瘾, 老二 (17 岁)辍学在家,饱受忧郁症的困扰,老三 ( 14 岁)是有Down Syndrome 患者,需要特殊的照顾。 老四 (10岁),两年前,患上肾癌,如今在康复中。真是多灾多难的一家。
曾是老师的前妻,由于需要在家照顾孩子,很久已经不工作了,也已经不可能有心思在去工作了。 于是向前夫讨每个月的孩子抚养费和前妻的赡养费,计4000 加元, 而前夫索性告知法庭,他 流亡海外,不再回国,也不交抚养费及赡养费了,而且责备他的前妻偷懒不去上班。带着四个孩子的女人,难道做的不是一个更全职的班吗?
报道中还说: 光光在安省,有超过120000的前夫欠前妻和孩子的抚养费和赡养费$1.8 亿。 真是不看不知道, 令人吓一跳,男人真无情,女人太脆弱!
与那些名人富豪几亿,或者几千万的离婚费不同, 平凡百姓的区区费用有时确实是救命钱, 可是有时还真的是讨不得,拿不到。 像这位前夫那样逃之夭夭的大有人在。
很多年前, 有位朋友和partner ,相爱地情浓意浓, 真是巴不得天天搂在一起,做个连体人, 后来,生了个孩子, 日久情淡, 感情破裂。朋友当时没有工作,可是对方连三百块的抚养费也不付,即使是政府强行扣钱, 对方账上也没有钱。朋友都有去申请救济的心了。还好,现在朋友有个了好工作, 但是孩子的生父,从此杳无音讯,分毫未见。
曾经看到宋丹丹对英达的愤怒的呐喊。 英达对自己的第二个儿子是有求必应的老爸, 而对和宋丹丹生的儿子不理不睬,形如陌路十四载。婚姻破裂了, 情爱不在了, 那么孩子就可以当抹布一样抛弃吗? 当初的山盟海誓又在哪了呢?女性的社会地位,尤其是那些在家当家庭主妇的女性在离婚后的经济地位该如何受到保障呢?
在《母系社会-日本》这篇文章中提到: 日本女性忍辱负重、勤俭持家的形象,其实只是一个假象,日本女性在日本社会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甚至说“日本社会是一个女性为主导的母系社会”。
在日本,家庭主妇是一种职业。女性掌握着家庭的经济大权。普通日本家庭的存折一般由妻子保管,工作单位把丈夫的工资直接转帐到存折里,很多男人只知道自己工资的大概数目,搞不清自己每月到底拿了多少钱。家庭主妇负责对每个月的收入进行分配。
日本的税制,鼓励妇女成为职业家庭主妇。如果婚后女性成为专业主妇,则妻子的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就挂在了丈夫的社会保险名下,得到的社会保障并不比职业女性少。
如果离婚,则很大部分的财产要归妻子所有,丈夫有时不得不因为有了外遇而付出沉重的代价离家出走,甚至成为无家可归者而露宿街头,日本露宿街头的无家可归者有相当大的比例是被妻子赶出家门的男人。- 摘自原经参处 米川 原交流处 孙美娇的《母系社会-日本》。
如果我们还做不到让工作单位把丈夫的工资直接转帐到家庭的存折里的话,我们是不是可以呼吁老公付工资给在家操持家务,带孩子,当保姆的太太呢?在家做职业家庭妇女的女性,你意识到了你的权利了吗?女人, 我们真的是弱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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