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便不成方圆,有规矩就要遵守,否则违规是要付出代价的。
大概是六七年前的一次从国内返回的途中,我被加航的安检人员抽查选中,顺着多伦多机场的待检通道走进一个安检小屋。我自觉没有什么违禁的东西,也没有什么该申报而没有申报的,只是担心检查会耽误转乘下一班飞机的时间。就在我大大咧咧无所谓地东张西望的时候,安检人员翻出一大包东西问我:这是什么?我一看是我的一个朋友托我给他带的十来盒中药。说实话,我还真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用的,便看着中文说明书试着解释给他听。工作人员显然对这些印着“天书”的小盒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一无所知,也不会单听我的一面之词,便拿着一个“小盒子”走进里屋。
过了大约十来分钟他才走了出来,说是东西要留下化验,并说化验的结果出来要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
只有两个多小时的转机时间显然已经不够了,我心里着急,但是也没有办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安检人员的眼睛一亮,又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塑料瓶子,我一看是朋友让我带的“安定”。我连忙解释说朋友睡眠不好,这是帮助睡眠的药品。其实,老婆的眩晕症犯了时也常常靠“安定”来安定,我也给老婆买了一瓶,只是老婆的那瓶正在安静地睡在我的上衣口袋里,朋友的那瓶本来也是安静地睡在旅行箱里,现在被安检人员弄醒,并握在手里,然后又拿到后面化验去了。
发现了可疑物品,安检人员更来劲了,所有物品不论“高矮胖瘦”一律撕开包装裸体示人,就连给女儿买的带有精美包装的礼物也不例外。折腾了半天,终于,再没有什么可查的了,工作人员挥挥手对我说:把箱子装上吧!我抬眼一看,箱子还是那只箱子,里面的东西却已是乱七八糟的了,费了好半天的功夫才把东西整理好,放好,这时“化验”结果也出来了。中药没问题,“安定”在禁药之列,好在我带的不多,所以构不成犯罪,药品扣下,活人放走。我还有点儿依依不舍,实际上是有点儿担心,小心地问一句:还有什么处罚吗?(在加拿大违反什么规定经常是当时没事,事后却收到罚单之类的处罚)回答是没有,但是会在机场有个记录。我当时并没有在意,记录就记录吧,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其实不然。
从那以后,只要是从国内回来,我都是必查的对象,我不敢再告诉接机的朋友我是几点的飞机,只是说我到了以后再打电话,因为我也不知道我是几点的飞机,几点到达。并且从那以后,我也到了谈药变色的地步,回国给朋友捎带东西,份量轻但是占地方的羽绒服,行!份量重不太占地方的书,行!份量又重又占地方的压面机,一咬牙,行!但是药品,不管是什么类的,不管是什么关系的朋友吩咐的,绝对不行!今年年初回去,一个很好的朋友叫我带什么“田七花粉”,说是什么粉末状的,我听着就下了个半死,最后硬是没给带。
朋友理解也好,不理解也罢,我是真得被“折磨”怕了。
一次次回国,回来,一次次接受检查、“审讯”简直弄得我快要崩溃了,两年前回来的那次,工作人员竟要去了我的护照,走到里屋研究个半天,出来后还问我是不是以前出过什么事?至于吗?不就是几片“安定”吗?不小心吃多了就多睡会儿,大不了醒不过来了算个自杀,与他人与国家也够不成什么威胁。
加拿大就是这样,一个记录,可能就是在机场安检的电脑系统里,我的名字下面简单的一个提示、提醒安检人员注意之类的字样,就够我消受的了。其实,有时安检人员也不知道从前我做过什么,只是我的名字,名字下面的提示,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然而,他们这么一注意,我可就遭了殃了,并且这一注意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后来,偶然在一篇文章中看到类似的情况,据说,被注意的人只要在若干年内不再违规,那个“记录”也会取消。看个那篇文章后,我的心里才又变得好受一些,并且暗自痛下决心,一定吸取教训,好好改造,争取重心做人。
今年年初从国内回来,我直接从美国转机飞抵蒙特里尔,入关、安检一切顺利,我想我的“监视”期可能已经结束了,心中非常高兴。待我等候行李时却发现我的行李不见了,填单、报失,走出机场大厅。接机的朋友见我回了趟国,回来时竟然两手空空,大呼潇洒!
第二天,我的行李被送到了家里,据说是因为在美国耽搁了,我赶上了飞机,行李没赶上。如果我的行李还在,我还会被检查吗?这是我一直在思考着的问题。
以前的几次被检,有时是在我等候取行李时被人叫到检查室的,有时是在我推着行李在长长的走廊行走中被“截住”,然后引进检查室的。而蒙特利尔机场的情况似乎有所不同,取行李的地方离出口很近,并且已经出了机场保安区域之外,就是说,办完了所有的手续,取了行李就可以走人了,再说行李“丢失”也是个意外,安检人员未必知道,另外,我随身还有登机箱,按说安检人员该拦还可以拦。
这件事至今没想明白,但是对我却是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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