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子放学回家时,对我说班里有同学丢了东西,而同班另一个男孩竟说我儿子就是那个偷东西的“贼”。
我听后吓了一跳,连忙问他是怎么回事。孩子告诉我,他们在学校订购的课外书今天到了,每个同学买的书都发放到了各自的手中。结果,有一个同学在放学前发现,自己的新书居然不翼而飞了。
光天化日之下在教室里发生这种事情,老师自然不会坐视不管,于是就在全班同学面前调查这件事。
有个黑人男生,见我儿子书包里也有这套书,就说他的书是偷来的。儿子试图向他解释缘故,可他根本就不听,一口咬定我儿子就是那个偷书的人,并马上跑去报告了老师。儿子赶紧告诉老师:“我没拿别人的书,这套是我自己订购的。”
这套小说确实很热门。据我儿子讲,包括他在内,班里一共有四个小朋友都买了同一套书。经过查证,老师相信了他的解释,并警告那个同学不要乱讲。
听了儿子的话,我不由得有些生气了。那个向老师“举报”的孩子我是有所了解的。他和我儿子曾经在一个小组,由于喜欢动手打人、踢人,很多同学都不喜欢和他玩。在他学习需要帮助时,向他伸出援手的,恰恰是我儿子。
儿子对他很友爱,倒也不图他感谢。不过,也总不该这样不分青红皂白,乱讲别人偷东西吧?还幸亏老师认真负责,没有偏听偏信,否则孩子有可能要蒙受“不白之冤”了。
我对小儿子说:“既然他这么不通情达理,以后你也没有必要再帮助他了。”孩子问:“为什么?”我说:“帮助他本来就不是你的义务。他如果对你有礼貌,你当然可以尽量帮他;可他这么胡乱冤枉你,你有权利对他说不。”
孩子想了想,说:“算了,我还是原谅他吧。”我不解地问:“他说你偷东西,难道你不生气吗?”儿子说:“我生气,但没有‘那么’生气。因为他平时经常乱说话,所以他说的话根本就没人信。老师相信我,同学们也都相信我。我才不在乎他说什么呢!”
我问儿子:“可是,假如老师和同学都相信了那个孩子,而不相信你,那你怎么办?”他说:“如果是那样,我就会非常非常生气,但我会说服他们必须相信我!”
小儿子的话令我一下子清醒了许多。的确,我儿子是什么样的孩子,他的老师很清楚。所以,老师并没有听信别人的一面之词,而是选择了相信他。那个丢书的小朋友也是个非常明事理的孩子,他也相信我儿子没有偷书。在这件事上,由于有了大家的信任,儿子其实并没有真的受到伤害。反倒是那个胡乱猜疑的男孩,因为自己的信口开河而受到了老师的责备。
被人冤枉时该怎么办,其实也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必修课,或早或晚总会遇到的。受冤枉的滋味肯定不会好受。可是,火冒三丈、一蹦三尺高却也不是证明自己无辜的最佳办法。
在加拿大长大的孩子,从小就明白一个道理:无论你多有理,都要尽量心平气和地去解决问题。遇事过于冲动、过于计较,有时反而会将自己置于更不利的位置。
与不满十岁的小儿子相比,倒是我这个成年人显得有些不冷静了。有理、有利、有节,得饶人处且饶人,其实也是我们中华文化一向倡导的为人处事准则。论理,今天的事情不过是小事儿一桩,可一想到这类事万一处理不好,有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名誉,我就有点沉不住气,情不自禁地有些反应过度了。
在这件事情上我得承认,论胸襟,论气度,论处理问题时的审时度势,小家伙比我强。(作者: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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