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凡遇到投诉、举报、提意见等可能会涉及第三方情面或利益的时候,选择“匿名”早已习以为常。在大家看来,只有这样,自己才不至于“浮出水面”,从而避免是非与麻烦。倘若一旦要求“实名制”,可能不少人都会打退堂鼓。
然而在加拿大,匿名往往行不通。近日,中国留学生刘丽娜向笔者讲述了她近年来在加拿大遭遇的“实名制投诉”经历——
投诉邻居,匿名行不通
2003年8月,作为西蒙弗雷塞大学自费留学生,我来到加拿大西部城市温哥华,租了离学校不远的一间单身公寓。房东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她将钥匙交给我时嘱咐:有事尽管找社区服务站。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被隔壁公寓传来的广播声吵醒。迷迷糊糊看看闹钟,才六点!我捂住被子想多睡一会儿,但广播声吵得我再也睡不着了。接下来几天都是如此。
一天下午,我看见一对老夫妇走进隔壁,本想问问早上广播的事,但考虑他们是老人,我不能刚来就找麻烦。我想到了房东老太的嘱咐:有事找社区服务站。对呀,何不匿名给社区服务站写封投诉信,让他们处理这件事呢?
意外的是,投诉信塞进社区服务站的意见箱后,压根儿没起作用。我又写了第二封、第三封投诉信。
难道他们从来不看意见箱?我正准备找人打听,社区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找到我:“你是不是投诉过隔壁的老夫妇?”我很尴尬。对方拿出我的三封投诉信:“四天前我们就收到投诉信,但没有留下姓名,我们不便处理。随后我们又连续收到两封投诉信。我们猜写信人很可能是老夫妇的邻居,你离他们最近,如果是你写的,麻烦你在这上面签字,以便我们及时处理。”我很不解,问题不明摆着吗?何必非要投诉人签字呢?对方解释:“匿名的话,就意味着不需要负责任,就有可能造成诽谤。”
为了保障睡眠,我只好补上了签名。果然,第二天早上“闹钟”就消失了。我又担心:如果隔壁的老夫妇知道是我投诉他们,会不会对我有想法?
这天晚上从学校刚回到公寓,敲门声响了,正是隔壁老太太。她告诉我,她老伴有些耳背,但喜欢听每天早上六点的新闻节目。为了不影响邻居,以前他一直使用助听器,不太方便。一个多月前,我住的这间房子的前任租户退租了,他们便调高了收音机的音量,他们不知道现在隔壁又住了人。老太太一再道歉,反而让我有些过意不去,并有些感动。原来实名制投诉不仅可以提高处理问题的效率,还有利于问题双方开诚布公。
投诉老师,成了好朋友
我选修了“英国文学史”,但开学后,全班学生对这门课的任课老师约翰·杰弗逊都不满意:“上课就知道念讲义,根本没让我们明白什么是重点。”“语速太快,又夹杂着浓浓的鼻音……”我建议找校方投诉。
我的提议得到了几位同学响应,我们决定一起找系主任反应意见。可当走到办公室门口时,我发现自己已成了孤家寡人。就在我也准备打退堂鼓时,系主任已经注意到我,我只好硬着头皮走进办公室。
系主任很认真地听了我的陈述,并做了笔记。我强调:“这并非我个人的意见,我反映的是同学们共同的看法。”系主任立刻纠正:“现在是你在跟我讲话,而不是别人,你只需要说你的意见。我没有听到除你之外的同学向我反映问题,因此我不能将这份意见归结到别人头上。”她将“你”字说得很重。
我准备离开,系主任微笑着对我说:“我想,可以让约翰老师和你当面谈谈。”我惊出一身冷汗,赶紧解释:“我不想老师知道是我‘告’他的。”不料我的话遭到了系主任再次反驳:“首先,你刚才向我反映的问题,我已经记录在案,说过的话不能收回;其次,约翰老师有权知道是谁的意见。”天哪!这不是让人当面对质吗?约翰老师会如何看待我呢?
我惴惴不安地度过了漫长的一天,傍晚时分,约翰老师果然给我打来电话,约我去他办公室一趟。“系主任将你的意见都给我过目了,感谢你的直言不讳。我约你来,主要是想让你帮我改进教学方法……”望着约翰老师诚挚的眼神,我第一次觉得他原来如此可亲。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坦诚交流,约翰老师对我的提议时不时地点头称赞。交流结束后,他还请我到附近一家中餐厅共进晚餐。
从那之后,约翰老师上课一改以前呆板的教法,把课堂弄得热热闹闹,同学们越来越喜欢上他的课。至今我仍与约翰老师保持密切的联系,我们成了好朋友。
打工被辞退,投诉保权益
2006年6月,我顺利完成学业,去了一家电子公司上班。一位工友告诉我:“这家公司常常招人,但总是用不长久。”我心想这是一家要求相当严格的公司,希望凭着自己的才能,好好干站稳脚跟。
半年后试用期快结束了,我终于可以享受法律规定的每小时最低工资8元时,高层主管布托突然宣布我被辞退了。
我到布托的办公室讨说法,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叠打了分的表格说:“这并不是我个人的意见,是大家给你的评分,认为你不适合我们公司的工作。”他指的“大家”是公司正式员工。
当我回宿舍准备打包走人时才得知,跟我同批被招进来的7位新员工都被辞退了。这让我回想起之前那位工友说过的话,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
我向这家公司的老员工,一位老家福建的同胞打听,他悄悄告诉我:新员工到了该加工资、享受福利的时候就被炒已成了公司惯例,考核表格不过是走过场。我问:“考核表格真的是你们的意见吗?”这位同胞回答:“填表格是匿名的,他们回收后是否动过手脚就无从得知了。”
我立即拨打当地的工会监督电话。不一会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赶来。当着公司高层领导的面,我要求将考核表格重新发给正式员工,采取实名制评分。
经过新一轮评分,我们7人当中4人为优,3人为良,都有机会与公司正式签订就业合同。后来经过进一步查证,这家公司果真打着招聘的幌子,不断利用新员工试用期的低廉成本为公司创造价值(试用期间,薪水仅每小时5.5加元,而且没有任何福利待遇)。让公司员工匿名评分,然后将考核表格偷梁换柱,是为了制造一个辞退新员工的借口。
经查处,这家公司被罚款。虽然我利用“实名制”捍卫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我还是选择了离开。
没多久,我获得了一家知名大公司的工作机会,待遇也比之前高出近三倍。经过一年多的打拼,我被晋升为部门经理,每当遇到新员工向我投诉同事要求匿名或使用化名时,我总是以不容商议的口吻告诉他们:“不行,请亮出你的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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