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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呎大宅分成12间收租 士嘉堡华裔女子被举报

www.sinoca.com 2013-02-12  加国无忧


  多伦多大学士嘉堡分校附近一个三千呎住宅,全屋被分成大小不同的12个间房,巿府人员收到举报前来调查,发现屋内住了11个人,多数为留学生,而涉嫌做中间人的地产经纪是一名华裔女子。学生租住每人支付500元到700元的租金。由于屋子结构更改前未经批准,加上缺少烟雾报警器等安全设施,巿府人员决定起诉屋主,非法经营分租房。

  被邻居举报的出租屋

  据多伦多星报报道,该涉嫌违规经营的房屋,位于多伦多大学士嘉堡分校附近的Military Trail路1280号,市政牌照和标准部(Municipal Licensing and Standards,简称MLS)的调查人员接获邻居举报后登门调查,一进门便发现有告示牌写着“假如让巿府人员入屋的话,他们会把住户赶出去”的警告字句。此住宅地库分成了三个房间,地面那层有四个房间,上层有五个房,屋内有两个厨房和六个浴室,但烟雾报警器和一氧化碳报警器都已被人拿掉,厨房内有好几个冰箱。调查人员指业主更改房屋架构前没有申领建筑许可证,房屋装修期间也无人监管。

  该屋的女屋主Meera Mahendran已被控违反土地用途附例,她拒绝评论事件。英文名为Jessica的华裔女经纪Wang Yixuan是地产代理公司经纪,MLS指她是学生租住此房的中间人,负责租约和收租等事务,MLS也已向她发出传票。根据以往案例,非法经营分租房的最高惩罚为罚款7万元。

  2008年2月媒体报道了,数名中国移民因违反城市规划附例将房屋非法分租,而被市政府勒令将房屋改回原先的布局,并处以罚款。

  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卢先生定居加拿大已有10多年,2002年他在位于Kennedy Rd 夹Steeles 的New Forest Square购入了一栋房屋,随后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物业装修。不过,他并没有让装修工人在屋内铺设硬木地板,也没有添置豪华家具,而是将这栋房屋分隔了18间卧室及8间浴室,并非法分租。据悉,房客每月要支付租金400元。以每间卧室住一人计算,如果卢先生把所有房子都租出去的话,每月可以有7,000元收入。然而,卢先生自己并不住在这栋房子里,他在附近另外购有一间房屋,他和家人就住在那里。

  不过,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市政管理人员在收到邻居的投诉之后,于2004年6月份给他发了警告信,并多次要求要求进屋检查,但都遭到屋主拒绝。2006年,市政管理人员经过多次努力,终于得到屋主同意而进入。经过检查,调查员认定这是一栋非法出租屋,并将此案诉诸法庭。去年夏天,法庭判定他违反了城市规划附例,而卢先生也当庭认罪。最终,他与合伙人各被罚款5,000元,并被勒令将房屋改回原先的布局。

  一位市府官员事后表示,卢先生的房子简直就如同一个小旅馆。卢先生还经常在互联网上大登广告,用各种优惠的条件吸引房客。例如,他的房客大部分是刚刚抵达加拿大的新移民,所以卢先生就提供免费从机场接人的服务,以达到吸引房客的目的。不过,卢先生坚称很多房客是自己找上门来的。他还表示,最初并没有人告诉他这么做是违法,直到后来他自己去查市政法规文件的时候,才第一次得知这么做违反城市规划附例。当被问起为什么破坏房屋原有规划而非法分租的时候,卢先生则表示:他的妻子没有工作,家里需要更多的收入。另一名被告王女士则因她在Shepton Way附近的两栋房屋非法分租而被罚款72,000元。

  打击房屋非法分租不容易房屋非法分租的问题让市政府头疼已久。多年以来,多伦多执照及标准局、消防部门、以及北约克与士嘉堡的议员,都按消防规定及物业标准法规打击非法分租屋生意,然而这项工作进展缓慢。每年虽然处罚了不少非法分租的房东,但是似乎有更多的冒出来。市议员们表示,这是因为处罚力度不够,而这些房东毫不在乎这点罚款。根据《星报》提供的资料,在全加拿大,超过150万个家庭租屋居住,其中包括安省600,000户,多伦多200,000户。这些家庭需要帮助,因为他们将超过30%的收入花费在租金上。而自2001年来,安省政府在廉租屋上的开支减少了10亿元。 在多伦多,由于廉租屋极其短缺,造成迫迁案例增加、更多人依赖食物库,以及非法分租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中国留学生柳乾遇害后,曝出约克大学社区非法分租的事实。该社区迄今只有6年历史,但整个小区的800户独立和半独立屋﹐却有700间参与分房出租,可能是加拿大最大的非法分租社区。

  出租住房要有许可

  矛盾日益趋多的出租屋问题早已引起多伦多市政府的高度注意。2008年,市府出台了房东只有持牌照才能出租房子的法规。房东必须事先申请牌照,接受政府的检验,然后才能合法出租。之后,政府部门还会定期对房屋各部情况进行检验,督促房东改善出租屋的现状,以此保护房客的居住权益。 出租住房许可证制度是政府的无奈之举,因为近年来关于出租房屋维修与管理的投诉日渐增多。尤其是在一些繁华地段,房屋均年久失修,但因为这些房屋交通便利,往往离学校、公车、购物都是咫尺之遥,所以一些移民、学生或在附近工作的工薪族还是不得以要租住在此。由于不乏客源,房东多对房屋的现状不以为然,很多房东不住在出租屋内,所以对出租屋的情况更是不管不问。许多房东还恐吓房客“你嫌条件差可以不租,有的是人还找不到这样的房子呢?”

  申请出租牌照应该具备许多标准。房屋必须至少有五年房龄,出租面积要小于自住面积,出租的房屋至少要有两个停车位。出租屋必须有单独的厨房和卫生间,必须分门出入,也就是说,必须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单位。另外,房屋还要符合安省的building code 及fire code的一些具体规定。比如每人最小生活空间不得少于9平方米或100平方英尺,壁橱和卫生间除外;室内天花板的最低高度应不少于6英尺5英寸;房门应该是实木或金属的,厚度不少于45mm;第二寓所必须有进口和出口两个通道,以防失火时一个通道被阻,还可以从另一个通道逃生,如果没有直接通向外面的出口,窗户必须至少有0.38m2大;每一层楼都需要安装烟雾报警器,卧室外必须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出租屋与房屋其它部分之间应有防火隔离等条件。

  面对这些近乎苛刻的条件,许多房东选择了放弃。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得过且过。一些房东还专门把房子租给新移民。他们认为新移民人生地不熟,对加拿大的各种法律不太了解,再加上手头拮据,对房子环境要求很低,所以很少会发生投诉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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