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下半年,大多地区租屋走势强劲,主要为投资客兴建。至于大多地区租屋而居的华人,多有「大多居、大不易」之叹。
大多地区租屋的成交总数成长较2009年同期成长近三成,待租屋总数较2009年同期亦成长逾二成。多伦多地产局分析,这是近年来公寓成屋增加之故。
根据多伦多地产局2010年9月至12月间的数据显示,大多地区公寓及镇屋的出租成交总数计4920套,与2009年同期相较成长27%;而待租屋则有9227套,较2009年同期成长22%。
地产局分析,2010年陆续有公寓完工,这或可解释该段期间内公寓出租走强的原因,至于兴建这些公寓大楼的建商多为投资客,他们将建成的房屋出租而非出售。
租屋居于央街和York Mills附近的丘先生指出,他自2003年移民至此后,全家便一直租屋而住。他表示,就是喜欢现在居住的环境,考虑孩子学区,因此长期于该地租屋而居。
丘先生表示,租屋没有「家的归属感」,如果资金足够,当然要买房子而非租公寓。他分析,租约一年一签,一房月租1100元,每年均会调涨,不仅房租高,也难以保证左邻右舍的素质,但由于钱不够只得租屋而居,颇有「大多居、大不易」的感慨。
另一位在2010年将房屋卖掉,搬至Spidina Ave.与Bloor St.的陈太太,两房公寓租金为1450元,住一年后房东调涨租金为1530元,由于稍嫌太贵于是另找租屋,最后反而找到房龄更旧、月租更高的两房公寓。
目前于Sheppard Ave.与Bayview Ave.租屋而住的王先生,虽然只花500元的月租,但租的是镇屋一房的地下室,虽然地下室也有浴室、厨房可使用,但未来希望另觅适合住处的他,也有感大多地区房价高,而有难觅住处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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