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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协议已达成 业主卖屋或可拣选经纪的服务

www.sinoca.com 2010-10-01  明报


  竞争局周四与加拿大地产协会(Canadian Real Estate Association)达成原则协议﹐允许消费者拣选他们需要的地产服务。

  竞争局指出﹐该协会同意取消「反竞争」规则﹐它们歧视一些地产经纪﹐假如他们与顾客的合约﹐只是将物业登上协会的多重放盘系统(Multiple Listing Service)。

  竞争专员艾特肯(Melanie Aitken)说﹕「原则协议若经确认﹐消费者出售物业时﹐可拣选地产经纪提供哪些服务﹐并只需支付这些服务的费用。

  「它也为地产经纪提供极其需要的弹性﹐确保他们提供的服务与收费﹐能符合消费者的真正需要。」

  竞争局今年2月入禀仲裁庭﹐要求推翻该协会多重放盘系统的规则﹐说它妨碍不用经纪的地产交易。

  谈判今年春天陷入胶着﹐竞争局表示﹐只会接受一份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艾特肯说﹕「自从挑战加拿大地产协会规则以来﹐竞争局坚持的目标﹐是取得一个长远解决办法﹐加强住宅经纪中介服务市场的竞争性。假如该协会的会员确认﹐这份协议会达到这个目标。」

  竞争局在入禀前﹐用了3年与加拿大地产协会讨论其规则。协会的代表主动联络后﹐竞争局同意9月恢复谈判。

  协会的董事会已批准这份协议﹐但仍需其会员确认﹐加拿大地产协会旗下有大约9万名地产经纪。已定10月24日在纽芬兰省圣约翰斯(St. John's)举行特别会议﹐假如协议获确认﹐它将具有法律约束力﹐有效期10年。

  加拿大地产协会3月时放宽规则﹐取消地产经纪所受限制﹐但竞争局不以为然﹐说那些措施不够好。竞争局不满一条增订附例﹐它说有关改变需视地区地产商会规则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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