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有幸去田纳西境内的大烟山国家公园 (Great Smoky Mountains National Park) 参加一个学术会议,当时正值枫叶变色的季节,国家公园里美不胜收。所以我就利用最后一天的下午,偷偷溜去公园里的彩虹瀑布一游,顺道记录了沿路走来和老美闲话家常的心得,也算是此行的一项额外收获。
1. We need to go back down.
我们该下山了。
"We need to go back down." 这句话值得学习之处在于,老美常常在 go 或是 come 之后连放两个副词来同时表达「方向」和「目地」。例如在同样的句子我可能会说,"We need to go back." 或是 "We need to go down." 但我就不会想到把 back 和 down 连用便成了,"We need to go back down." 这样子用法的好处在于可以同时表达出,「回去」和「下去」这两个概念。
听到这句话时让我想起以前也常听妈妈在叫她的小孩回来,"Come back over here." 当然你也可以单说,"Come back." (回来),或是 "Come over here." (过来这里。),但是把 back 和 over here 连用就成了 "Come back over here." 也就是回来这里的意思。
2. We have folks passing us.
有人要超过我们。
Folks 这个字指的是一群人,跟 people 的意思是差不多的。但是 folks 这个字的好用之处在于,它可以用来指一群跟自己有点关系,但又称不上是 friends 的人们。最简单的例子,假设我今天要发一封 e-mail 给系上同学,e-mail 的开头就可以写 Hi folks, 当然如果不嫌肉麻的话写 Hi my friends, 也可以,但是就不能说成 Hi people, 啦!
另外 pass 这个字是当「超过」解释,所以整句话 "We have folks passing us." 的意思就是「有人要超过我们。」或是在开车时则是指 「有人想要超车。」当时因为爬山时山路狭窄,只能容一个人通过。所以当我想走快一点超过前面的人时,他们当中就有一个人提醒其他的同伴们说,"We have folks passing us." 请大家先靠边站,把路让出来给后面的人先行通过。
而今天如果我是要超过别人的那个人,我必须说声 "Excuse me." 或是 "Excuse us." (两人或两人以上),以示礼貌。而且我发现以前在国内时都是除非路完全被别人堵住了我才会说借过一下,但是在美国,个人的感觉是,只要那个人是在你经过的路线伸手可及的范围内 (Within arm's reach),老美就会说 "Excuse me." 或是 "Excuse us."
3. How far did you go?
你们走到多远?
当一条漫漫山路怎么走也走不完的时候,这时迎面走来的人就成了最好的询问对象了!标准的问法可以说,"How far did you go?" (你们走到多远?) 、"How much further is it?" (还有多远才会到?),或是 "How much longer is it?" (还要走多久?) 再不然就直接了当问说,"Are we close yet?" (到底快到了没?) 而我最怕听到的回答则是,"You are not even close!" (还早得很呢!)
个人感觉在大都市的美国人都是比较冷漠的,在路上如果见到陌生人通常大家也都不怎么打招呼。但是在郊外,我觉得美国人都非常地友善,几乎每次看到迎面有人走来,不管认不认识,他们至少都会说声,"Good morning." 或是 "How are you doing today?" 之类的,有时甚至还会寒喧两句,而最常用的就是打听一下路况,问看看还有多远之类的。所以这个时候上面所提到的几个句子,像是 "Are we close yet?" 就会变得非常有用了!
4. There are six of us.
我们有六个人。
当一个人中文讲了二三十年之后,想到「我们有六个人。」这样的句子,想要不翻译成 "We have six people." 也很难。 "We have six people." 这样的讲法其实也是没错,老美也会这样讲。只是爬山那天我问几个老美说,"You have four people?" (你们有四个人?),其中却有一个老美回答我,"No. There are six of us." (不是的,我们有六个人。) 当我听到这样的句子时,真的是让我小小地高兴了一下,因为我发现原来老美还有另一种讲法来表达总人数是多少。所以后来我也学聪明了,例如当我去餐厅用餐时侍者问我 "How many?" 其实我可以简单地回答 "Two" 就行了,但有时我也会小小地卖弄一下,说 "There are only two of us." (只有两个人。)
类似的句型还有像是 "How many of you...?" 这样的讲法,意思是你们当中有多少人如何如何,例如老师问学生,你们当中有多少人曾经看过鲸鱼?这句话可以说成 "How many people have ever seen whales?" 或是 "How many of you have ever seen whales?"
5. The ground is hollow.
这个地面是空心的。
大家应该知道有时候在山路小径上会有那种踩起来空心不实在的路面,主要是因为地下有树根或是腐叶之类的东西,所以踩起来会有地底下是空空的感觉。话说那天我在 Smoky Mountain 也碰到这样一小段空心的路面,当我心里正想,"The ground is empty." 后面的老美却先说了出口,但他说的是 "The ground is hollow." 后来我仔细一想, "The ground is empty." 的确是不太正确。因为在英文里「空的」(内部没有东西) 和「中空的」(非实心的) 用的是不同的形容词,「空的」用的是 empty,但「中空的」用的却是 hollow 这个字。所以这个杯子是空的,很简单,就是 "The cup is empty." 但地底下是空心的,其实你指的是「中空的」,所以要说 "The ground is hollow." 像这样子在日常生活当中因为某一事件而学到某个单字的用法,印象会特别深刻,想忘也忘不掉。
不过有时候 empty 和 hollow 的界限也是难以区别的,特别是当你提到一个抽象的观念时,例如我觉得很空虚,是该说 "I feel empty." 呢? 还是 "I feel hollow." 呢?我的美国室友告诉我说,其实这两者都有人在用,但似乎 "I feel empty." 用的人比较多一点。
6. He is fighting.
他在挣扎。
有些老美也是很会恶作剧的。话说那天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终于来到了彩虹瀑布 (水很小,建议各位下次不要被骗),看到一堆老美抬著一个人正准备把他丢下水, (这让我想到以前在我高中时好像也常干这种缺德事。) 那人不停的挣扎,其中一个抬著他的人就说了,"He is fighting." (他在挣扎。) 我在想换作是我,我可能会说,"He is struggling." 但就像之前的英文笔记中一再强调的,老美在日常生活当中比较喜欢用一些简单的字,像 struggle 这样的字在日常生活对话当中是不常听到的,美国人比较喜欢用 fight 这个字就行了。
附带一提的是 fight 这个字在日常生活当中的对话也常指「吵架」而言。例如 "They are fighting." (他们正在吵架。) 或是 "They had a huge fight last night." (他们昨晚大吵了一架。) 但是「打架」也是用 fight 这个字,所以当有必要明确区分两者的不同时,有时会用 verbal fight 专指「吵架」而言,而 physical fight 则是专指「打架」。例如,"The verbal fight turned into a physical fight after they both got drunk." (当他们两人都喝醉了之后,从原来只是口角变成两人一下子就打起来了。)
7. We have to get to the foot of the mountain before it gets dark.
我们必须在天黑前下到山脚下。
有时我不得不惊讶于中文和英文之间的相似程度,中文里我们讲「山脚下」,但英文呢?你敢讲 foot of the mountain 吗?还是你觉得 bottom of the mountain 才对?请各位先别取笑那些讲 foot of the mountain 的人是 Chinese English,事实上英文里的山脚下正是 foot of the mountain,讲 bottom of the mountain 反而是错误的,bottom of the mountain 是指山的底部,例如有一批宝藏被埋在山的最底部,才可以说 "The treasure is buried at the bottom of the mountain." 可是一般的情况下我们是不会到 bottom of the mountain (除非是去挖宝),我们都是到「山脚下」,例如,"I'll see you guys at the foot of the mountain." (山脚下见啦!)
后来我异想天开问老美,那半山腰你们说不说 waist of the mountain?得到的答案则是否定的。他说美国人的确也是用人身上的部份来形容一座山,所以才会有 top of the mountain (山顶) 和 shoulder of the mountain (山肩),foot of the mountain (山脚) 这样的说法,但却少了一个半山腰的说法。
8. Just stay put, all right? I'll come and find you.
站在原地别动,好吗?我过去找你。
Stay put 是一个动词片语,意指「停在原地」。所以 stay put 也就等于 "Stay where you are." 或是 "Don't move." 像我这次去爬山碰巧遇到一对情侣,两人走散了,这个女生就打手机给她男朋友。情话绵绵的部份我是没听到,只不小心听到一句,"Just stay put, all right? I'll come and find you." (在那别动,我会过去找你。)
注意到这句话当中另一个中文和英文的细微差异了没?他是说 come and find you 而不是说 come to find you。中文里因为我们常讲「去作什么什么」,所以很自然的英文一出口就变成了 "come to blah blah blah." 事实上,come to 后面加的应该是名词,例如 come to my house,come to a park 等等,但是如果 come 后面接的是动词,中间应该用的是 and 连接,例如 come and pick you up, come and watch TV 等等。而 go 的用法跟 come 类似,相同的规则也可以用在 go 这个字上面。
9. I like hiking in the mountains during holidays.
我喜欢在假日时去登山。
中文里讲的 「登山」或是「爬山」,英文里充其量只能说成 hike in the mountains,像我自己常会不小心说成 mountain climbing,但是 mountain climbing 这个字指的是技术攀登,也就是要用绳索辅助的那种攀岩式 (rock climbing) 的爬山方法才能称得上是 mountain climbing。所以每次当我跟老美提到我从高中到大学都一直是 mountain climbing club 的一员,众人无不瞪大了眼睛,但后来发现我所作的不过是 mountain hiking 时,大家的敬佩之意立刻转为唾弃,因为只要有两条腿、可以行走又不会太懒的人都可以 hike in the mountains。但事实上我以前也是爬过南湖大雪剑等四十馀座百岳的,每趟行程下来少则三四天,多则七八天,而且我们不只爬山,身上还要背个二三十公斤的大背包并且还要在山上野营好几天。所以其实我应该说 "I went mountain hiking, camping and backpacking." 比较能符合实际的状况。
其实美国人在山里面进行的活动可是五花八门,像我的前任室友就酷爱 mountain biking (登山自行车), caving (爬石灰岩洞),mountain canoeing (在山涧里划独木舟) 等,而专门负责这些活动的社团在我们学校叫 ORGT (Outdoor Recreation at Georgia Tech),我想在各校应该都有类似的组织。所以呢,下次我应该跟老美说我大学时参加的是 ORNTU,(Outdoor Recreation at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这样子他们或许会比较能理解我们所谓的「登山社」大概是在玩些什么东西。
10. You can borrow some backpacking gear from us if we go together next time.
如果下次你要跟我们一起去爬山的话,可以跟我们借装备。
Gear 是一个集合名词 (通常不再用复数型),这个字原指一些小工具或是有特定用途的机械装置,而在口语的用法上,gear 常被用来取代 equipment 这个比较绕口的字。例如老美常用的有 fishing gear、backpacking gear、camping gear 等等,分别指钓鱼、登山、露营等等的用具。所以下次记得,例如 "I don't have any backpacking equipment." 这句话,其实可以简单地说 "I don't have any backpacking gear." 就行了。
跟 gear 类似的还有一个字 kit 也很常见,但 kit 指的是整组的工具,通常是一整套的,例如 camping kit 里面应该会包含帐篷,睡袋,炊具等等整组的露营用品,而分开来看每一项的物品都称为 gear。
生活小故事
话说这次忙里偷闲跑去爬山,因为事先没有照会老板,所以我没敢明目张胆的换上运动服,还是穿著我开会的服装,西装领带皮鞋。本想只是小小的 hiking 一下,穿得正式一点应让没关系吧!没想到上坡走到彩虹瀑布居然花了我二个多小时的时间,下山又花了快一个半小时。沿路的老美看我这样子「奇装异服」的打扮心中一定都在窃笑吧!其中还有一个和我在路上错的而过的老美很好笑喔,他一本正经又一副很吃惊的样子跟我说,"You must be LUCKY today." (你今天真的是太幸运了!),此时他的同夥和我都睁大眼睛看著他,等他宣布什么惊人的消息,没想到他又接著说了,"They didn't let me in because I didn't wear a tie." (管瀑布的人说我没打领带所以不让我进去。) 语毕,所有的人都笑翻了。原来他是在取笑我穿那么正式跑去爬山啊!(这里还有照片为证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