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一份内部报告分析大约3,300人的酒后驾驶判罪﹐发现57%的人在5年内平均最少再犯一次﹐报告质疑严惩酒后驾驶者的措施是否有效。
报告指出﹐违章者第一次判罚款或坐牢﹐刑罚未能产生警戒作用。
作者总结说﹕「没有证据显示﹐罚款或是判监与违章者再犯的机会有关联。这事显出﹐刑罚的严重程度未有阻吓违章者。人们首次因酒后驾驶定罪﹐不管刑罚轻重﹐所有人再犯的机会均等。」
研究报告在今年7月提交﹐3年多前﹐联邦保守党政府通过严厉的法案﹐以更重的罚款和刑期对付酒后驾驶者﹐包括强制最低刑罚。
加新社援引《资料索取法》﹐取得政府内部文件《酒醉司机屡犯情况》(Recidivism Among Impaired Drivers) ﹐报告作者是索力奇(Andre Solecki)。他的调查报告审视1977年到2006年的数据﹐得出上述结论。
这份报告属于司法部门每年的几十份内部报告﹐由内部研究人撰写﹐内容未有刊登和公开。司法部发言人没解释为何下令研究﹐政府在2008年通过综合法﹐收紧暴力罪行法﹐包括加重酒后驾驶者刑罚﹐报告就在综合法通过后撰写。
在新法下﹐人们首次酒后驾驶罪名成立﹐最低罚款从600元增加1,000元﹐刑期从14天增加到30天。
违章者再次酒后驾驶﹐最低刑期从90天增加到120天。审讯不设陪审团﹐最高刑期从6个月增加到18个月。
保守党政府收紧刑罚﹐论者批评它的反罪行政策﹐说它漠视研究报告的证据﹐只想增加政治筹码﹐讨好那些不信任司法制度的人。
司法部的内部研究引用上述的灭罪统计数字﹐似乎不符合保守党的严打罪行理念。
司法部长的发言人迪曼宝(Julie Di Mambro)指出﹐报告只分析一种刑事罪行酒后驾驶﹐不能代表所有罪行。
MADD质疑报告指再犯率偏高
加拿大母亲反对醉酒驾驶组织(MADD Canada)发言人则说﹐这份报告提到的再犯率偏高﹐与其他报告的30%再犯率不一致。
(世界新闻网)联邦司法部一项内部调查报告对政府实施严惩犯罪政策的效用提出质疑。
这份报告调查了约3300名因醉酒驾车被控罪的人,结果发现,在过去五年裡,他们中有57%的人至少再犯一次。第一次的严厉处罚似乎不影响这些人行为。
报告作者总结说:「没有证据显示,罚款或监禁对违规者再犯与否,会产生任何效果;这个说明,严罚并未对违规者发挥吓阻作用。」
这项调查7月完成,这个距离联邦保守党政府通过严惩醉酒驾车的法律有叁年多时间。
这个名称为「醉酒驾车者的再犯行为」(Recidivism Amont Impaired Drivers)调查了1977年至2006年醉酒驾车案例,加通社依照资讯获取法获得一份调查报告副本。
联邦司法部研究员每年要向该部提供十多份内部调查报告,这个报告是其中之一,此类报告不向外公布或出版。
联邦政府2008年通过了一项综合法案,其中包括严惩醉驾行为的条款,首次醉酒驾车的违规者最低罚款金额从塬先的600元升至1000元,再次醉酒驾车的违规者最低处罚从监禁14天上升至30天,第叁次醉酒驾车的违规者最低处罚从监禁90天上升至120天,情节更严重的违规者最高监禁时间从18个月上升至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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