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情况根本就没什么预兆,一下子轮胎就破了。时间不长,就一眨眼的工夫,方向盘就不受控制了,我就眼瞅着车撞向护栏。第一下撞击前,我还能控制车,然后就不行了。车一共撞了护栏三次,几个坐在后排的朋友就被从后车窗甩了出去。”徐建国也遭遇过由于爆胎造成的不幸,他对当时的情景也记得非常清楚。
事后,徐先生被处以吊销驾照两年的处罚,并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对徐建国来说,这次事故不仅给他留下了心里阴影,更使他失去工作,对其实际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
徐建国由于轮胎爆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子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许多人认为,徐建国经历的事故应该算是交通意外,而非交通事故,因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他有期徒刑是不合适的。
“我觉得这并不是一个交通事故,没有喝酒,路况很好,车况也没有问题,这更像交通意外。在这意外发生的瞬间,人是没有能力做出反应,应该负主要责任的是车子。作为现代化交通工具的车应该考虑到爆胎,包括引发的事故。”这是普通民众的主流看法。
由于爆胎所引发的事故,司机和车主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律师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从法律角度讲,最高法院关于车辆肇事的司法解释中有明文规定,只要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都有可能以交通肇事罪来定罪。本案定他为过失或者过于自信两种情形,就是认为他在事故发生的同事,可能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认定徐建国有过错。不过,具体到这件事而言,它跟通常的意外事件不大一样的。爆胎是不可预测的,也是不可控制的,因此把处理事故的依据完全推在驾驶员的操作水平上是不对的。”北京的罗律师如此说。
爆胎的原因是什么
为了弄清楚车辆爆胎的原因,笔者走访了几家轮胎维修店,向修车师傅请教了爆胎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位有着23年修车经验的龚师傅告诉笔者,爆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家用轿车而言,大致可以归结为4点。
一是轮胎漏气。在被铁钉或其他尖锐物刺扎而暂时没有把轮胎扎破,轮胎会出现漏气现象,进而引起爆胎。
二是轮胎气压过高。因汽车高速行驶,轮胎温度升高,气压随之升高,轮胎变形,胎体弹性降低,汽车所受到的动负荷也增大,如遇到冲击会产生内裂或爆胎。这也是爆胎事故会在夏季集中爆发的原因。
三是轮胎气压不足。当汽车高速行驶时(速度超过120km/h),轮胎气压不足容易造成胎体“谐振动”从而引发巨大得谐振作用力,如果轮胎不够结实或者已经有“伤”,就易爆胎。而且气压不足使得轮胎的下沉量增大,在急拐弯时容易造成胎壁着地,而胎壁是轮胎最薄弱的部分,胎壁着地同样会导致爆胎。
四是轮胎“带病工作”。轮胎在使用时间长后磨损严重,冠上已无花纹(或花纹过低)、胎壁变薄,已变成了人们常说的“光头胎”或已出现了高低不平得“薄弱环节”,它将会因为承受不了高速行驶的高压、高温而爆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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