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 > 购车贴士

购车 莫把"订金"当"定金"

www.sinoca.com 2009-01-12  新闻晨报


    购买一辆轿车,经销商往往可能会要求消费者事先交付一定数额的钱。而这笔钱究竟是“定金”还是“订金”,大部分消费者往往有些不明所以。

    案例:消费者李某在一车行购买一辆POLO,因无现货,预付订金5000元,双方约定一个月后交货。车行口头承诺:交货前,如果李某不满意可以退换。在“优厚”的退换条件诱惑下,李某交了订金,车行开给他一张收据。半个月后,李某要求退车。车行却不允许,理由是李某交的是“定金”,无权要求返还。李某这才发现车行的收款收据上的确是“购车定金”,而不是“购车订金”。

    点评:在法律上,定金和订金有着严格的区分。定金具备担保的性质,而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性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和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于李某签订的是购车定金,车行不承担退车的责任。虽然车行与消费者有口头之约,但不具备法律效应。

    随后采访了几家经销商,他们在同消费者签订书面协定时都是“定金”。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车时注意仔细阅读书面内容,莫把“订金”当“定金”。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上一篇:反垄断法将实施 购车需谨慎
下一篇:高油价时代购车思维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网站完整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5 加拿大华人网 SinoCa.COM All Rights Reserved.